我市医保经办工作再获镇江市表彰
3日,从镇江市医保局获悉,市医保中心再获表彰,成为镇江市医保经办工作先进集体。
据了解,2009年是我市新医改启动之年,为此,市医保中心以筹资扩面为立足点,以完善考核机制为突破口,以强化服务年活动为落脚点,积极推动医保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为做好医保工作,年初,市医保中心就针对金融危机和小企业停业较多,人员流动大等因素,主动服务,加大基金催缴频率和力度,将按季征缴改为按月征缴,或全年预缴等方法,取得较好成效,通过努力,基金征缴做到月催季清不拖欠,到位率接近100%。同时,加强医保监管,对47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家定点药店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医疗稽查,做到实时监测、举报和监督员监督相结合,严格按“总控”指标兑现,同时建立费用监测制度,每二十天对参保人员刷卡情况进行分析、筛查,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及时处理。此外,严格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制度,实行规范操作,有效地遏制了医保违规行为的发生。针对少数医保定点单位管理薄弱、违规行为不断的情况,进一步重申“总量预算控制,动态均值管理,按月结算偿付,年终考核评定”的管理办法,对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下达了定额考核指标,按月落实,不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支付,并按考核指标进行结算,确保了医保基金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