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启动按病种付费
74个病种被纳入范围
[导读]30日,从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获悉,为完善省直医疗生育保险付费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近日,我省正式启动省直医疗生育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
30日,从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获悉,为完善省直医疗生育保险付费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近日,我省正式启动省直医疗生育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
此次省直按病种付费共涉及病种74个,其中疾病病种64个,包括阑尾炎、青光眼、中耳炎、胆结石、白内障、痔疮等常见、多发的疾病,也包括股骨骨折、风湿性心脏病、恶性肿瘤、肾衰竭、间质性肺疾病、脑梗死等病情较重、费用较高的重大疾病;生育病种10个,包括绝育、分娩、引产、人工流产、异位妊娠、保胎治疗等,分别在吉大一院、省中医院、中日联谊医院等44家定点医院进行试点。
据悉,病种费用包括参保患者一次住院的床位费、护理费、诊疗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一次性医用耗材等全部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的实施,可使住院治疗费用平均下降15%至20%。对参保患者而言,不用担心费用的不可预见性,可以减少不合理支出,降低个人负担。实施省直医疗生育保险按病种付费,是我省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完善省直医疗生育保险付费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参保人员负担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定点医院按病种付费系统的不断完善,参保人员可在试点医院范围内治疗相应病种,可享受该*策。(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