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剧《生活大爆炸》中,主角莱纳德因为没有把研究经费拨给研究乌鸦的生物学家李博士,在下班前,他的车上已经布满了乌鸦的粪便,遭到了乌鸦的报复。
与他同行的物理学家谢尔顿在“指认”了他的好友是“罪魁祸首”之后拔腿就跑,一般我们都觉得,这只不过是展现了谢尔顿的不近人情,也最终说明了莱纳德将研究经费据为己有之后遭到的报复,而剧中乌鸦只不过是为了情节而设计的,并没有人真正的去关心乌鸦是否有报复人类的能力。
然而,前几日媒体报道了一则趣闻,说明谢尔顿逃跑是有道理的,因为乌鸦真的会报复人类,而且它拥有超强的记忆力,并且会反复纠缠报复多年。
媒体报道称,印度一男子男子三年前曾在铁丝网中试图解救一只小乌鸦,结果因为乌鸦被卡的太紧而没有办法救下来,最后小乌鸦死去,但是这名男子俨然成了乌鸦眼中杀害小乌鸦的凶手,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里,他一直遭到周围乌鸦的侵扰。
对此,由专家解释,乌鸦智力超群,记忆力也非常好。他们有着发达的神经记忆网络,看到对应的人脸,就能识别对方曾经所做的事情来。
实际上,在普通人印象中,乌鸦是一个多面的复杂体,从小教科书里就有关于《乌鸦喝水》的故事,来称赞乌鸦绝妙的智慧,但是乌鸦这一意象也常常被用作小说、电影和戏剧中,被看作是邪恶势力和不祥之兆,他的出现往往代表着阴谋、死亡,几声凄厉的乌鸦叫喊往往会给人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
前几年大火的美剧《权力的游戏》中,最后当上国王的布兰史塔克,其身份就是传说中记忆历史的三眼乌鸦,在这里乌鸦的记忆力成为了它最显著的特征,以至于后来夜王南下,目的就是为了杀死三眼乌鸦,毁灭历史和记忆。因此,乌鸦在此处又具有了超群记忆的化身。
那么,为什么小小的乌鸦会呈现出如此众多而又复杂的文化意象呢?我们今天就来梳理一下乌鸦在中外文化史上充满矛盾性的形象变迁。
在中国,关于“乌鸦”物象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先民将太阳和乌鸦相联系。《山海经大荒东经》中记载:“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淮南子精神篇》中又说:“日中有俊乌。”其中的“俊乌”即指太阳鸟。既然日中有鸟,所以太阳也被称为乌轮。袁桷《扈跸开平次鲁子肇御史五十韵》中说“象御天街正,乌轮海现升”亦是见证。
但乌鸦为什么会与太阳联系在一起呢?许多学者认为,古代先民将二者结合起来是对自然的观察与想象。
早先人们的科学知识水平有限,认知能力不足,对日出日落、白天黑夜等自然现象无法解释。人们对未知的事情充满恐惧,认为这些都是神的安排,以此来安定人心,所以古人多将生活中具有特殊本领的某种生物与强大神奇的自然现象联系起来,让它与神进行沟通来保护自己部落的平安生活。在众多鸟类中,乌鸦之所以被选作太阳之子,也是有其必然性的。
古人观察发现,乌鸦会故意停留在烟雾中,可能是利用烟雾杀菌的作用来防病治病,而其他鸟类皆惧烟火,因此古人认为乌鸦是与火有着神秘的联系,再加上乌鸦全身漆黑,就如经火历练后的神鸟,古人就更倾向于乌鸦是火的化身。而太阳是世间最大的火,恰巧太阳中又有黑子,与乌鸦羽毛颜色一般,加上乌鸦又有“晨去暮来”的习性,载负着太阳东起西落,这一切都使得乌鸦成为载着太阳飞行的神鸟。
因此,在我国早期的传说里,乌鸦和太阳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不仅是运载太阳的神鸟,而且本身由太阳阳精孕育而成,和太阳是一而二的关系。先民对太阳的崇拜很自然地落到了乌鸦身上。于是,乌鸦被赋予一种传奇色彩,金乌、阳乌、火鸟、灵乌等具有阳刚之美的意象为诗文构造出雄伟壮阔、豪迈旷达的意境,对后来唐代诗歌创作产生了很大影响。
如沈佺期的《早发平昌岛》:“阳乌出海树,云雁下江烟”。李涉的《寄河阳从事杨潜》:“金乌欲上海如血,翠色一点蓬莱光”。李商隐的《东南》:“东南一望日中鸟,欲逐羲和去得无”等等。身为“日之精魂”的乌鸦,为诗歌平添了一抹瑰丽奇异的浪漫色彩,也表达了诗人对未知世界的遐想与憧憬。
中国商朝,就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历史传说。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说“周将兴时,有大赤鸟衔谷之神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这里所说的“大赤鸟”就是乌鸦。我国藏族人民认为乌鸦是预卜吉凶的神兆鸟,在藏族文献中载有“乌鸦是人类怙主,传递仙人神旨。”以此可见乌鸦是人与神之间的使者,履行着神圣的使命。
但战国时期屈原在《楚辞》中称乌鸦为“恶禽”,而且在占卜的活动中乌鸦大多“凶多吉少”。
秦汉之际,乌鸦的形象有了复杂的一面,他一方面是孝鸟,一方面又是邪恶死亡的化身。
西汉时期,盛行“鸦卜”这种习俗。有人甚至还专门写出了乌鸦占卜的著作《阴阳局鸦经》,通过这种方法,乌鸦也被赋予了神力和预测吉凶祸福以及未来的能力,可谓是“神鸟”。
此外,汉代有乌鸦是孝鸟的说法,它成为孝的象征,就连乌鸦的叫声也成为哀悼死者的表现。在上层统治者方看来,三足乌作为统治者慈孝的象征,他们把慈孝之德无限扩大,并让人们广泛地接受,乌鸦成为慈孝的象征、伦理道德的代表,这时人们也普遍地接受了乌鸦作为孝鸟的身份,为了迎合这种形势,各地纷纷进献三足鸟以彰显统治者的仁孝,为普通民众提供典范。
《说文》中说:“乌,孝鸟也。”在《后周书宗懍传》中:“宗懍遭母忧,去职。哭呕血,两旬之内,绝而复苏者三,每旦,有群乌数千,集于庐舍,侯哭而来,哭止而去。”乌鸦因其能反哺而被称为孝鸟。汉代以孝廉作为选官的标准,注重孝道,教化百姓,至此乌鸦被伦理化神秘化。
李密的《陈情表》中说“乌鸟私情,愿乞终养。”私人的尽孝,大于对朝廷的尽忠。白居易的《慈乌夜啼》中说:“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声。昼夜不飞去,经年守故林。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白居易以“慈乌”自喻,寄托“舐犊情难报,未尽反哺心”的无尽悔恨与哀伤。《增广贤文》中又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乌鸦尚有衔食喂母的情义,为人子女的更要懂得孝顺父母。“乌鸦反哺”的故事更是广为流传,在所有鸟类中乌鸦是最懂得孝敬父母,知恩图报的鸟。
这时的乌鸦既有一定的神话依据,再加上统治者又将它塑造成了仁孝的代表,乌鸦在这一时期成为祥瑞仁孝的代表。
然而我们不禁会疑问,“三足乌”究竟何时被赋予了“孝”的概念?这就需要利用战国邹衍“五德终始说”来解释。秦汉时期,人们信奉“克周火”、“水德”及“尚黑”,又而且乌鸦契合了当时人们对于鸟类飞翔的神秘感,它自身繁殖力极强,为人所常见,日出而现,日落知归的习性,与太阳东出西落的规律颇相应,于是才形成了早期的太阳神鸟“三足乌”崇拜。但伴随着秦汉时期天文历法知识进一步的普及与重视,人们又急切需要更新的说法,给以往的“三足乌”神话一个解释,于是统治阶层适时地给乌鸦穿上“孝”文化的外衣,借以填补人们文化心理缺失的空隙,顺而从意识形态上达到巩固王朝统治的根本目的。
但是在汉朝的文献资料中,也有关于乌鸦邪恶方面的历史记载。“战城南,死郭北,野死不葬鸟可食。为我谓鸟:且为客豪!野死谅不葬,俯腐肉安能去子逃。”就是说战争过后,地上躺满了尸体,成群结队的乌鸦“呀呀”地叫着争啄着那些无人掩埋的战士和百姓的尸体。面对这种状况,相信没有人会对乌鸦产生喜爱之情。
在唐代,人们对乌鸦又抱以喜爱之情,曾一度被公认为是吉祥,喜气的化身,甚至认为它同鹊鸟一样能报喜。晋成公绥德《乌赋》中写道:“夫乌之为瑞久矣。以其反哺识养,故为吉乌。是以周书神其流变,诗人寻其所集,望富者瞻其爱止。”《肖书纬》日:“火者阳也,鸟者有孝名,武王卒成大业,故乌瑞臻。”乌鸦被认为是报喜的祥禽,这在乐府西曲歌名《乌夜啼》来历中得到了很好的阐释。《乌夜啼》相传是与南朝宋临川王刘义庆有关。刘义庆因事触怒文帝,被征还宅,义庆大惧。其妾夜闻乌啼声以为吉兆,扣斋阁曰“明日应赦,果然刘义庆获释,因制此曲。相传三国魏何晏在狱,有二乌止于舍上,晏女曰:“乌有喜声,父必免。”
宋代,乌鸦彻底败落黑化。宋代人虽然也对自然虔诚地崇拜,但更注重自身的努力,人们只要勤劳便可以在土地上得以温饱,使人们生活中更加趋于追求实际,而不是幻想。神话传说的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衰弱下去,人们更加注重在现实中寻找依据。这时儒家思想发展到了鼎盛时期,程朱理学思想的兴盛重考据、重史实,学术思想上提倡儒家的朴素思想,反对虚诞浮夸之风,“子不语怪力乱神”。“历史的发展文化环境的演进,使乌鸦这时失去了它的神圣与仁孝的外衣,仅能够在现实之中寻找乌鸦存在的依据。
这时期人们逐渐发现,每当死亡来临的时候,总会发现乌鸦在附近集聚的身影,这恐怕要与乌鸦群居的习性有关了。它对腐肉的喜爱再加上它嗅觉特别灵敏,能够闻到尸体所散发出的微弱的气味,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可聚集大量的鸟鸦,每当有死亡发生的时候,乌鸦的身影便会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久而久之人们便把它当做了死亡的象征。它全身的黑色,对腐肉的钟爱,它的叫声便成为死亡的声响,经过人们的数次的印证便也被人们普遍地接受了下来。
因此,大体从宋朝开始,关于乌鸦是不祥之鸟的观念在中国又开始占主流地位,人们对乌鸦有强烈的反感和鄙视,甚至听到乌鸦叫,人们就会皱起眉头,有的地区甚至把乌鸦当成邪恶的代名词。在北宋时期,乌鸦的地位在南北方有很大的不同,“南人喜鹊而恶乌,北人恶乌而恶鹊”。在《乌鸦与狐狸》这个故事中,乌鸦也是一个反面的形象。因此,人们把驱赶捕杀乌鸦当做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
清朝满族人入主中原,乌鸦也被他们奉为的保护神,这时乌鸦又成为了吉祥的象征。传说努尔哈赤就是在乌鸦的庇护下,躲过了敌*的追杀,从而建立了自己的王朝,为后来大清打下了基础。所以满族人祭的“索伦杆”,不是祭天,而是喂乌鸦,祭拜本民族的图腾祖先。
近现代以来,乌鸦又被看做不吉祥的象征,鲁迅先生在《药》中写道:“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站着。”又有“他们走不上二三十不远,忽听得背后‘哑’的一声大叫,两个人都悚然的回过头。”一副漆黑冷峻、缩头缩脑的站相,一声突如其来、情势吓人的大叫,使人感到凄清阴冷,毛骨悚然。同时乌鸦的叫声增加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揭露了当时社会的趋炎附势和丑陋。
在西方文化中,“乌鸦”的含义虽然不及在中国文化中那么复杂,但也经历了一定的变化,表现出截然不同的两个方面。
在西方早期原始传说中,乌鸦也是神鸟。希腊神话说乌鸦原本金色,是阿波罗的“宠物”,古希腊人称其为太阳鸟。阿波罗派它去监视自己的爱人,由于鸟鸦说谎,阿波罗对爱人产生误会,用箭射死了爱人,等到发现真相已后悔莫及,只好惩罚乌鸦,让它变成黑色。
有关太阳的神话和早期宗教祭祀中,还流行着鸟占。乌鸦既是巫师对太阳实施交感巫术的媒介,也是太阳承受巫术的本体,它像一条纽带把巫师和太阳连接起来。巫师通过它把人们的真诚、意愿传达给太阳,太阳通过它把自已无比的神性传递给巫师。
而在凯尔特人的传说中,乌鸦是英国土著部落的图腾,是勇猛无畏的象征,扮演的是预言者的角色。英国当代诗人塔德休斯(TedHughes,-)在他的诗集《乌鸦》(Crow)中就结合这个古老的传说,描绘一只体格修伟、力量巨大的乌鸦,赋予它坚强不屈、乐观自信的精神;尽管表现手法与中国诗歌不同,却有共同的审美特质,读者都能从乌鸦身上体味到刚健雄奇的阳刚之美。追溯其中介,神话传说、原始巫术和图腾崇拜在激发人类最初的美感时起了重要作用。作为太阳化身的乌鸦融入人们的社会生活,其意象运用到诗歌创作中,便有了神奇壮丽的审美效果。
后来,《圣经旧约》中有关乌鸦的经文出现了不下于十次,在《新约》中也被提及一次,出现在《圣经》故事的不同场合,它被作为上帝的使者,呈现出两面性。
在《圣经列王纪》故事中,上帝告诉先知以利亚(Elijah),让他向西躲在一条河边上帝会命令乌鸦为他带去吃的。以利亚依言而行,上帝果然派乌鸦每天早晚为他送去肉和面包,以利亚借此度过了艰难的时日。
然而,在《圣经创世纪》的故事中,诺亚一家与各类动物在方舟内躲避洪水,过了40天,诺亚放出一只乌鸦去探求大陆的状态,乌鸦没回来,而鸽子却回来了,这个时候,乌鸦的形象已经开始变了。
在《伊索寓言》中,《乌鸦喝水》中的乌鸦是个智者的形象。渴得奄奄一息的鸟鸦发现了水瓶,但嘴巴又够不到水,焦渴和急切并没有让乌鸦丧失理智,把水倒出来白白浪费,而是促使它思考,最后发现了把石子扔进瓶中水位升高,从而喝到水的好办法。
同样是这本书,在《乌鸦与墨丘利神》的故事里,乌鸦因为谎言和背叛而受到了摒弃。乌鸦受困罗网,向阿波罗祈求,但脱身以后却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为阿波罗神龛供奉乳香),等到再一次被困时,它转而向墨丘利神(Mercury)祈求,但墨丘利神不肯做阿波罗第二,说什么也不愿意相信乌鸦的承诺。乌鸦此时又成为了背信弃义的代表。
在其他世界各地,乌鸦都有不同的文化内涵。在日本,人们把它奉为神的使者并有祭祀乌鸦神的习俗。在西伯利亚地区,鸟鸦则成为创世神也是部落的祖先,在美洲的原住民中,鸟鸦则成为危机的拯救者。
随着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破除以往种种迷信和成见,更加客观的去看待这一聪明无比的生物了。
总之,世界上各个地域流传着关于乌鸦的故事,人们将神圣与之相联系,也间接地说明了对它的肯定。这时的乌鸦的形象更多的是原始思想上它的神圣性形象,从最初人类对光明与太阳的渴望,对黑暗的恐惧,到因为天文历法知识的普及,阶级社会权力统治欲望的充斥,以及人类对生老病死的永久恐惧,最终导致乌鸦黑色死亡信息身份的传递,直至完全颠覆了旧有孝文化身份认同、使者身份认同,“神鸟”自此跌落凡间成为不祥之兆。
乌鸦这一复杂身份的演变,对于人类的文学、诗歌等艺术的创作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各个不同时期乌鸦形象地变迁,也折射了人们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社会、文化生活的思考。了解乌鸦的文化意义和内涵,将有助于我们理解不同民族文化中的乌鸦形象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