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11月06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6批次抽验不合格药品的通告。
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新兴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新兴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败酱草(批号)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显微特征;
标示为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补骨脂(批号)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
经驻马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北京时珍堂(宜昌)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苍术(批号030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薄层色谱、含量;
经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亳州浙皖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降香(批号)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薄层色谱、含量;
经汝南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批号)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经濮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胞磷胆碱钠注射液(批号)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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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年11月03日,浙江省药监局发布年第4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
浙江省药监局组织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验。现将年5月份全省药品抽验不合格情况予以公告,共有15批次。
公告中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且假冒标示生产单位生产的假药有1批次、在经营环节监督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有7批次、在使用环节监督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有7批次。
一、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且假冒标示生产单位生产的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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